待在空中超過12個小時的我,不知道自己看了多少部電影,只知道自己想睡覺時,一直被吵醒,所以只好一直看電影,看到最後這整趟飛行,只睡了三十分鐘左右,這應該就是坐經濟艙走道位的悲劇吧!

也因為這樣,當飛機一降落時,我實在不想要從位子上站起來,因為嚴重睡眠不足的我,頓時感到無比的疲倦。

這教會了我一件事,就是搭長途飛機時,千萬別在降落前三十分鐘睡著。

即使我真的非常非常想睡覺,但是我還是得從位子上起來,不是因為我不起來會再被運回台灣,而是我坐的是該死的走道位,不站起來裡面的人出不來~~

因此我就拖著疲憊的雙眼,跟著隊伍走下了飛機,下了飛機後,至少排了一個半小時到兩個小時的隊伍才成功入境到美國,會這麼久是正常的,因為美國人有美國時間,啥都慢慢來,絕對不是因為我帶了什麼東西然後被航警帶進小房間偵訊,所以才這麼久。(為何這裡有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)

總之,我終於踏進美國了,來到了我的一直夢想來到的地方,洛杉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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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說我只睡了三十分鐘,但是一當我走出機場,我得睡意全部消失,我看著眼前單調的機場出口和馬路,驚訝地說了一句。

「靠!跟遊戲裡一模一樣啊!」

「蛤!什麼遊戲?」

站在我身邊的一個跟我同團的男生問道。

「哥,沒玩過俠盜獵車手5嗎?」

他恍然大悟,然後笑了笑,跟著我一起看著周圍的「遊戲布景」。

這人不是別人,在之後的日子裡,他成了我大哥,不,不該這麼說,應該是說,他成了咱們整團的大哥,不過這就是後話了。

這時接機的人來了,跟我們說接駁車馬上就來,我們一行人排隊走到站牌,幾個幾個站在一起,邊聊天邊等車,這時我才發現,原來我不是這一團最老的,正當大家都在比年紀時,車子到了。

當我們再次下車的時候,我一抬頭看天空,頓時困惑了,因為我的手機顯示的是晚上六點半,但是天空卻像是下午四點半,我心想,這應該也是時差的一種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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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分好房之後,帶團的老師---Maggie,招呼大家一起去吃飯,說半個小時後,在樓下的大廳集合,我到了房間,放好行李後,我就跑去串門子,一路看看大夥兒得房間長啥樣子,有沒有跟我的一樣大,我所住的這個「學校宿舍」,其實只是間跟語言學校合作的二星級旅館,雖說是二星級的,但是這間旅館還真奇特,每個房間大小不一樣就先別提了,每間房間的鏡子數量還不一樣,多則四面,少則沒有,還有的房間,床是被鏡子圍繞的,天花板、床頭的牆壁和床的左邊各一面落地的大鏡子,這種床我壓根不敢睡,深怕我半夜醒來睜開眼一看,鏡子照映出了我的前世今生,未來昔日,又或是我一睜開眼,看見鏡子裡反射出我旁邊躺著一個沒有腳的「人」,那我這趟旅程可驚奇了!

不過還是回到我房間吧,對一個兩人房來說,我的房間大到有點離譜,事後我才知道,原來我這叫家庭號,給家庭睡的。

IMG_5573  (這只是房間的一半)

但是我跟我室友還是照睡,即使曾一度被通知會被要求換房,我還是不理會經營方怎麼說,畢竟我繳了錢,我也是先來的,沒道理被趕走吧。

只能說,大學四年,幾乎把我磨成了一個…講好聽一點,叫懂得守護自己的利益的人,難聽一點…算是霸道嗎?反正不管,我繳錢了~

換做以前,我應該會二話不說地走到櫃檯,交還房卡,然後問說我要被換到哪間房吧,看我以前多乖。

也可能也是因為這樣想,當天晚上,我他娘的竟然被跳蚤咬了!!

這是報應嗎,應該是報應吧,對這絕對是報應。

當天晚上,我因為怕再被咬,就沒蓋被子,因為怕又會有甚麼東西趁著我睡著時爬進我耳朵裡,所以我就戴著耳機,躺在床上發呆,也因為這樣,原本在飛機上沒睡甚麼的我,因為餵食了跳蚤,更是睡不著了。

當地時間早上五點,我爬下了床,這時我一看我昨天被咬的腳背,那兩個紅腫的點點已經消了不少,這時我心想,還好我娘聰穎睿智,在我的補給箱裡塞了一罐雲南白藥,正所謂雲南白藥,一擦見效,居家旅行,必備良藥(先說我沒收廣告費),各位朋友看到這裡一定要記住,不管去哪個國家,都記得要帶一罐,不然會癢死的~~

至於我的室友,我想他並沒有遭遇蟲害,所以躺在床上睡的不省人事,我安靜地拿起盥洗用具,進到浴室把自己清洗了一遍,然後安靜地換上衣服,再一切不吵醒他的原則下,我走出了房門,此時,正好早上六點,洛杉磯的太陽,正緩緩地升起,這一趟旅程,也隨著太陽的升起,拉開了序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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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語言學校的第一天,按照這間語言學校的慣例,他肯定帶我們繞學校附近一圈,這間語言學校位在洛杉磯的郊區,旁邊就有一個海灘,可想而知從這裡到市中心要多久的時間。

總而言之,我們跟著所謂的工作人員,開始逛校園。

其實也沒甚麼特別的,就有個海灘,有間餐廳會給學生打折,有間超市,有個加油站,大致就這樣,我也就不再多做敘述了,因為重點在後頭。

在曬完太陽…歐不是,是繞了一圈學校之後,我坐上學校的遊覽車,來到這趟旅程的第一個景點,Santa Monica聖塔莫尼卡

IMG_5630  (這就是Santa Monica的遠觀圖)

要知道,來到了洛杉磯,肯定得去聖塔莫尼卡,那裡的重點不是只有那個海灘,跟有著遊樂園的碼頭,還有個著名的街道,叫3rd Street Promenade---第三街

IMG_5618  (第三街街景)

 

這個第三街呢…讓我感覺有點像咱們台北的東區,商店林立,很好逛,很好買,很燒錢。

在遊覽車上,我跟著大哥看著學校發給我們的地圖,上面有著第三街的商店目錄,我們一邊看,一邊討論著要去哪幾間逛,因為時間只有短短的兩個小時,但是光用走的,走完第三街也得花個四十分鐘,更不用說還加上進店面裡走馬看花,更何況,學校給了兩個小時,是要我們在兩個小時內,逛完第三街,然後在走去聖塔莫尼卡那個著名的遊樂園玩一圈的時間,當然,這是最理想的狀況,往往現實,是不理想的。

但是我跟大哥還是想走到那個遊樂園看看,因此,我們倆決定逛重點的,所以一下車,咱倆偕同了幾個同團的,先往廁所跑~

別吐槽,已經憋了一整個上午了,再憋下去會出問題的~~

在大夥上完廁所之後,我決定先尋找adidas,我不是要買鞋,我是為了球衣。

不瞞各位說,我是湖人的球迷,即使湖人上一季再爛,我還是球迷。

而且我也是Kobe的鐵粉,即便他再不愛傳球,我依然支持他。

我們走進了店面,我的眼睛就像是雷達一樣,開始搜尋著球衣,很快地就找到了,架子上,除了幾件快艇隊的球衣之外,其他的幾乎是湖人隊了,由此可見,湖人隊在洛杉磯的地位還是崇高的~

不過在這邊我要告訴各位跟我一樣喜歡NBA,或是想要從美國帶件球衣回來的朋友一句話。

別在美國買球衣,台灣比較便宜~~

因為,一件Swingman球衣竟然要110塊美元,還沒加州稅喔~~

加州的州稅大約是9%,所以加了稅之後,一件需要花到120塊美元,相當於台幣3800塊左右,這還是在愛迪達實體店面的價錢,不是在Staples Center

就在我看著價錢天人交戰的時候,事情發生了,一件讓我後悔沒把我的單眼帶出來的事情發生了。

我站在架子前,猶豫著要不要買的時候,大哥突然在我身後大喊。

「欸!那不是貝克漢嗎!」

我一聽,心想屁啦,這怎麼可能啊!

這時,同團的另一個男生也大喊。

「是耶!!!是貝克漢」

這時,我立刻拋下球衣,掏出手機,一轉頭,看見一個頭髮梳有點高,穿著一件白色的素T,手臂上有著滿滿的刺青的一個外國人,身後跟著一個看起來比較年輕,髮型卻幾乎一模一樣的男生,他們身旁跟著好幾個穿著西裝的壯漢,一路從店門口走到了緊急出口,這時,那個年輕人回過頭,又一種很跩,但是跩的帥的眼神看了我們三個一眼。

我一眼就認出來,他是貝克漢的大兒子!

至於走在他前面那位滿手刺青的男子,不用我多說了,真他媽的是貝克漢啊!

那刺青太好認了啊!

這時,我們三人各自拿著自己的手機,但是相機都沒打開,因為一切發生得太快了,他們從門口走到緊急出口(可能是通往VIP)只花了不到幾秒的時間,我才剛掏出手機,他們就消失在我眼前了,我真的好後悔沒把單眼帶出來,如果我的單眼在,那肯定能拍到的!

「告訴我,你拍到了」

我低聲地問了站在我旁邊的那位同團的男生。

「我…他們走太快了!」

「可惡!」

我忿忿地罵道,隨手抄起了放在一旁的球衣,走向櫃台。

再說一次,各位朋友,若想要球衣,在台灣買,便宜很多,還不用繳稅,這是來自冤大頭的忠告。

看到這裡,可能很多人認為我在亂寫,貝克漢,怎麼可能啊,你們心裡一定這麼想,所以我這邊要做一次申明,我是真的看見了貝克漢,以上說的,真的是確有其事,但是他真的走太快了,我連開相機的時間都沒有,所以各位別逼我拿照片出來,我真沒拍到,也真沒騙人。

不過這個第三街實在是太長了,兩個小時根本不夠走,先前咱們完全低估了這一條街,所以只好忍痛的放棄了前往碼頭的想法,因為要在半個小時內,越過一座天橋,還要穿越一大片沙灘,再折返回來,這實在是不可能,只好站在觀景的地方,拍拍照,告訴自己,下次一定要走到那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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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G_5649  (同團的第一張合照,看見貝克漢的三人全在裡面,至於我是哪一位,不要問XD)

在從Santa Monica回到學校後,我們同一團得團員又從學校走到了當地得電信行,在那裏,我又做了一次冤大頭,在這裡就不細講了,畢竟冤大頭不是件光榮的事情,各位說是吧。

當地時間晚上八點,也是當地的太陽正要下山的時候,我們一行人買好了晚餐,站在公車站等著那台很不好等的公車,此時的太陽,已在天空中照出一片燦爛的晚霞,替這疲憊又充實的一天,照映出一個美麗的句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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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晚霞燦爛且華麗的退場後,迎接我們的,是洛杉磯帶有寒風的夜晚,我們回到宿舍,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房間避寒,不得不說,之前聽別人一直說洛杉磯日夜溫差大,如果不自己去體會一下,還真的不知道所謂的「溫差大」到底有多大。

我拿起掛在一旁的浴巾,走進浴室,打開了蓮蓬頭,沖去身上的疲憊,水一打在我身上,我立刻感覺到刺痛,我回頭這麼一看,原來我已經曬傷了。

各位請想像一下,一個在白天有顆足以曬傷皮膚的太陽的城市,在晚上會冷到需要穿外套,這日夜溫差,夠大了吧

 

過幾天,我漸漸地適應了洛杉磯的時間、太陽和氣候,不得不說,這裡的氣候跟台灣真的差很多,雖然都是熱,但是熱的卻不一樣,台灣的熱,是會讓人不舒服的熱,俗稱悶熱,我其實特討厭這樣的氣候,相信應該也沒什麼人喜歡,但是在洛杉磯,這裡的熱,卻是熱的舒服,讓人想走在太陽下,也因為這樣,我在宿舍洗衣服的時候,都喜歡坐在太陽下,一邊等著洗衣機,一邊曬著太陽,一邊打著新的小說,當然,這是當只有我一個人的時候,這一天我坐在游泳池邊的躺椅上,聽著音樂,打著小說,等著我在洛杉磯第一次洗的衣服,這時,一旁的鐵門被打開,大哥拎著一袋衣服走了進來。

「呦!這麼早啊!」

我拿下耳機,打了聲招呼。

「洗衣服啊,想說上課前洗完」

大哥將衣服放到一旁的桌子上,並坐了下來。

「你也下午班?」

我點了點頭。

「我的快好了,你再等一下」

我說完,看了看手錶,早上八點半,離上課時間還早,我從躺椅上站了起來,伸展了自己的身體,此時我的手機已經被太陽曬成了燙手山芋,那黑色螢幕感覺就快要可以煎蛋了。

「你就一直在太陽下?不嫌熱啊」

大哥回頭問了我一句。

「是啊,行光合作用唄,你也試試唄,不然都發霉了」

我們兩個笑了笑,這時洗衣機發出了一個極大的噪音,我走進洗衣間一看,已經洗好了,我招呼了大哥,兩人在洗衣間裡,一個在把衣服放進烘乾機,一個在把衣服放進洗衣機,隨後我們又坐在太陽底下,看著太陽,看著整棟宿舍,邊聊著天。

IMG_5662  (在這張照片的時空中,好像台北正在下大雨XD)

這時,我們發現遠處有一個小小的人影,那人一手提著一袋衣服,一手端著一個保麗龍碗,穿著件短褲,上頭套了一件T-shirt,但是不知為何的,外頭又套了件襯衫,正緩緩地朝著我們走過來,大哥一看他滿手東西,就上前為他開門,他一走進來,用一種很開朗的聲音說道。

「欸我剛剛真的很鬧」

「啊…鬧?」

我跟大哥的表情是一致的,看著他,心中想的是,又鬧啦!

這位仁兄,是同團的一位弟弟,他…很鬧,不好意思我實在想不到形容詞了,他說話的時候,一段話,「鬧」這個字絕對不會少於十個,舉個例子,他在說完一件事情後,後面一定會用這句話做結尾。

「這真的很鬧,有夠鬧,真的非常鬧」

也因為如此,這位仁兄之後有了個稱號,叫做鬧哥。

嘿~~鬧哥,你登場瞜,如果你有看到這一篇的話。

我們三個人就坐在泳池邊,先聽著鬧哥把他很鬧的事情解釋完,再看他把手中的那碗牛奶玉米片給喝完,然後我們也就邊聊著天,邊等著洗衣機,一段時間過去了,大哥跟鬧哥在連線玩一個叫做「爐石戰記」的手機遊戲,我戴著耳機,邊唱著歌,邊打著小說,一個早上就這麼過去了,一天,就這麼過去了。

說真的,剛來到這裡,完全不知道哪裡可以去,時間怎麼排,還真有點無聊。

 

星期五,那一天的課十一點多就結束了,我們全團被分成了上午班,和下午班,指的是當天上的下午的課,還是上午的課。

這一天我是上午班的,跟著大哥,鬧哥,還有一群來自台灣各地的同胞,有一個外表看似22,其實才國中剛畢業的老臉,我沒騙人,一開始我看到他,我真猜他22歲,我們同團的都說,他是已經長好了,等著變老而已,還有一個高二女孩,長的可愛可愛的,帶有一點點傻氣,被稱作三姊,至於二姊,不是江蕙,而是一位來自台南的大學生,念工科的,特怕鬼,有了二姊,三姊,那大姊呢,呃…就當作沒有大姊吧!

至於我呢,成了二哥了。

這些稱號從哪來,都從一位外表乾淨,俊美,因為一個心儀對象變得無比鍾情專一的小高一,聽說,他帥到連大學生都為他瘋狂,我們呢,都恭恭敬敬的稱他一聲,夯哥。

這十一點多下課,我們這群上午班的,決定到學校一旁的一間漢堡店吃午餐。

這間店名為Fatburg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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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漢堡,還真肥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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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老臉、二姊跟三姊邊吃邊聊,大概過了半小時左右,我手中的漢堡還只啃了一半,但是我卻覺得我已經吃下了一個漢堡了,看著眼前的薯條,我實在沒那動力吃下去,但是媽媽教的好,不可以浪費食物。

這一趟回去,我肯定會肥了一圈的…

 

吃完了漢堡,我們搭著車回到宿舍,在宿舍附近到處逛了逛,看看這附近有些甚麼東西,這時,有間店的招牌吸引了我的注意。

那間店的店名,叫做honeybob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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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間店我幾天前曾聽到另一團的台灣人提起過,是一間手搖飲料店。

一間專賣珍珠奶茶的手搖飲料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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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邊必須要說一下,珍珠奶茶,還是台灣的好喝。

雖然我已經快忘記珍珠奶茶的味道了,畢竟不知道有多久沒碰過甜食了,但是在我還是隱約地記得那個口感。

而美國的珍珠奶茶差在哪裡,美國的珍珠奶茶呢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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頗貴,頗大杯,非常甜

我就喝了這麼一口,我就膩了。

幾天前,別團的台灣人還跟我說,很好喝,一定要去喝。

在這裡,我要跟大家說,嘗鮮呢,可以,幾個人買一杯分著喝吧,如果好奇心沒這麼強,那就別喝了,千萬別喝,喝台灣的,會比較開心。

以上,是不吃甜食的我,所下的結論

看到這裡你一定會有一個疑問,既然我不吃甜食,那我喝幹嘛。

正所謂,好奇心會甜死人,現在我信這句話了。

那天晚上,我就帶著這甜膩膩的感覺,進入我的夢鄉。

好險,我沒夢見糖果屋,不然我肯定被嚇醒。

 

在洛杉磯的第一個禮拜,就這樣悠閒的過去了,很悠閒,很無聊,卻格外的充實。

這應該是我這旅程中,第一個,也是最後一個,這麼悠閒的日子了。

為甚麼我這麼說呢,因為這趟旅程的重點,現在才正要開始。

 

7月17早上六點,我悄悄的推開房門,走到走廊上呼吸著清晨的空氣。

這次我不是又被跳蚤給弄得睡不著,純粹是因為自己的生理時鐘,年紀大了,就會越來越早起。

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,頓時感到這氣息不太對。

空氣中,少了這麼一點陽光的味道。

我一睜開眼,困惑著看著眼前的那片天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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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怪了,太陽呢….

這雲...不妙啊,等等還要去迪士尼阿~

〈未完待續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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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吳羽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